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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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/永續經濟活動標準及定義

永續經濟活動
標準及定義

訂定企業符合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,涵蓋一般經濟活動及支持型經濟活動兩大類別。

指引簡介

本指引目前就部分農林業、製造業、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、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、運輸與倉儲業,共計 29 項「一般經濟活動」及 14 項「支持型經濟活動」,訂定企業符合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。支持型經濟活動指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,或提供較先進且可達成任一環境目的之技術,或能促進達成環境永續效果而進行者。

選擇活動類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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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
一般經濟活動

農林業、製造業、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、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、運輸與倉儲業,共計五大產業 29 項核心業務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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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經濟活動

農林業、製造業、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、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、運輸與倉儲業,共計五大產業 29 項核心業務活動

14

支持型經濟活動

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,或提供較先進且可達成任一環境目的之技術,或能促進達成環境永續效果而進行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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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型經濟活動

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,或提供較先進且可達成任一環境目的之技術,或能促進達成環境永續效果而進行者